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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安全,你应该知道(三)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20 08:52点击: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如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3.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及时报告;
    4.遇调查,公民有如实提供情况的义务;
    5.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等。
  ☆公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可能泄露时,我们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